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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王轶:中国民法典编纂的重大、疑难问题是处理好“上下左右前后的关系”

发布时间: 2015-05-18     作者/出处: 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     阅读次数: 1280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5月14日上午,应学校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博士生导师、教育部“”特聘教授王轶在敏达学术报告厅作了题为“中国民法典编纂的重大、疑难问题”的精彩讲座。讲座由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院长刘爱龙教授主持,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师生近200人认真聆听了报告。

 

    在对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工作进程进行了简要的历史回溯后,王轶教授指出,中国民法典编纂的重大、疑难问题是处理“上下左右前后的关系”。他认为,编纂一部成功的民法典,必须处理好这些关系。

王教授从“上下”、“左右”、“前后”三重关系进行了具体讲解。

    一、“上下关系”中的“上”是指民法与宪法的关系问题。该问题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宪法是否属于民法的法律渊源”?王教授认为,所谓法律渊源应当是能够给裁判者提供裁判依据的规则,通过对天津塘沽张连起、张国莉诉张学珍损害赔偿纠纷案、齐玉林姓名权被侵犯案的介绍,他认为我国宪法的规定并不能在民商事案件中作为判案依据援引。因此在专家意见稿中并未将宪法规定为民法的法律渊源。“上下关系”中的“下”是指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如何处理民法总则与其他各编之间的关系?这里涉及到法律条文需要具备何种资格才能成为民法总则中的条文问题。经过讨论后专家认为民法总则中的条款至少应具备两个条件:或是提取公因式的结果;或是基于立法技术剩余的结果。对此问题,王教授列举了多个法条与实践衔接的案例,深入浅出、娓娓道来。

    二、“左右关系”主要是指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如何处理民法与其他部门法,例如民法与商法、经济法、环境法、行政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继承法、社会法等的关系问题。征求意见稿中采用了留有空间余地的方式,为处理民法和其他部门法关系设立了搭桥条款。

    三、“前后关系”中的“前”要处理两个问题:第一、相对于法国、德国等既有的伟大民法典,我国能否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伟大民法典?第二、相对于已有规则,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如何形成新的规则?王教授认为只要我国在编纂法典的过程中正确定位人,正面积极回应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就一定能编纂成功一部伟大的中国民法典。“前后关系”中的“后”主要是指对民事、商事中的单行法后期制定修改问题,其中涉及到人格权法是否独立成编?物权、合同、侵权部分的衔接等问题。

    在讲座接近尾声时,王教授强调,目前是法治中国时刻,更是民法典编纂的黄金时机,每一位法律人都有积极投身于这项伟大事业的义务与责任。

    对于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师生的提问,王轶教授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回答、交流。

 

    在对讲座总结时,刘爱龙院长认为本次讲座不仅是学术盛宴更是令人钦佩的精彩演讲。

本次讲座为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文济天下·法学一级学科系列学术讲座的组成部分,由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校党政办公室和科研与研究生部共同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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